2023年公共场所卫生行政处罚事项信息公示(20230524)
更新日期:2023-05-24 信息来源:双塔区卫生健康局 浏览: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相对人地址

处罚案由

案件名称

决定文书编号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立案时间

处罚时间

处罚部门

3

朱文娜(朝阳市双塔区朱文娜美容院负责人)

双塔区东方银座8号楼901

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

朱文娜(朝阳市双塔区朱文娜美容院负责人)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案

朝双卫公罚2023004

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朝阳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

1.警告

2.罚款人民币500

2023.05.04

2023.05.17

朝阳市双塔区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