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第十一项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更新日期:2023-04-04 信息来源: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双塔分局 浏览: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整改任务十一:环评项目审批把关不严

二、整改目标

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三、整改结果

1、整改工作:营商局牵头,发改、工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涉及的乡镇街从各自职责加大检查力度,杜绝违规生产;2、完成情况:4个项目中,桃花吐镇2个,即天宏塑业和宏顺塑业经自然资源局处罚、断掉动力电后,停产并主动注销工商营业执照;凌凤街道2个,即宏裕塑料颗粒和合众塑料颗粒均已经关闭,宏裕塑料颗粒设备搬迁并注销营业执照,厂房改为肉食品加工,合众塑料颗粒拆解设备出售,拆除厂房钢构部分目前厂房待用,由于合伙人经济纠纷,未注销营业执照。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朝阳市双塔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8日

受理部门:朝阳市双塔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电话:0421-2858258

邮寄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三段54号410 

 

朝阳市双塔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