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其他解读
支持企业家干事创业20条措施发布(附原文)
更新日期:2023-02-27 信息来源:朝阳日报 浏览:





中共朝阳市委办公室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朝阳市弘扬企业家精神支持企业家干事创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中省)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

  《朝阳市弘扬企业家精神支持企业家干事创业的若干措施》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朝阳市委办公室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17日


朝阳市弘扬企业家精神支持企业家干事创业的若干措施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两会”工作部署,进一步营造尊重、支持、关心、关爱企业家健康成长、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措施。

  一、尊重激励企业家

  1.大力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强化宣传引导,倡导企业家创新、匠心、担当精神,鼓励企业家把承担社会责任与企业长远发展结合起来,推动企业、社会和谐共赢发展。将5月18日设为“朝阳市企业家日”,通过多种形式,对优秀企业家进行宣传表扬。在城区大凌河西岸旗林广场竖立功勋企业“旗林”,激励领军企业创辉煌、作贡献。

  2.积极支持企业家参政议政。推选推荐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时,依法依规提高优秀企业家比例。市委、市政府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企业家座谈会,专题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每名市级领导干部联系2名以上企业家,每季度至少深入企业开展调研1次,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制定重大经济决策特别是涉企政策应主动向企业家问计求策,充分征求企业家代表意见。市委、市政府研究经济工作或涉企改革的会议,可邀请企业家代表参加。

  3.大张旗鼓表扬优秀民营企业家。定期支持表扬朝阳市“功勋企业家”“杰出企业家”和“优秀企业家”若干名,分别奖励个人税后现金10万元、5万元、2万元,奖金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依法依规推荐各级优秀企业家参选各级“优秀共产党员”“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五四奖章”等荣誉称号。

  4.积极宣传朝阳市优秀企业。以市政府名义定期发布朝阳市综合50强企业名单,同时加大对获评国、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及中小企业、绿色工厂、数字化标杆企业、“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等国省荣誉称号企业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及时推广企业家创新创业典型经验。

  5.建立延长优秀国有企业负责人服务年限制度。对政治可靠、业绩突出、经验丰富、精力充沛、积极性高的年满60周岁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优秀党组织书记、董事长,确因工作需要继续留任的,在本人同意的基础上,从严把握条件标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批,可延长服务年限1-3年。

  二、保护服务企业家

  6.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政法机关要对侵害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的重点案件挂牌督办,依法及时处置恶意阻工、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暴力讨债、利用媒体敲诈勒索等违法行为,杜绝有案不立、压案不查和超期办案。处置民营企业及企业家涉法问题时,严格区分企业家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在处理企业犯罪时不得牵连企业家个人合法财产和家庭成员合法财产,让国企敢干、民企敢闯、外企敢投。

  7.建立负面信息澄清机制。对涉及民营企业及企业家的信访、举报、网络舆情,要依法快查、快结、快澄,严查各类诬告、诽谤、造谣等行为,并及时将查处结果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

  8.建立公务人员涉企违纪违法问题惩戒机制。除正常执法行为外,各有关部门要做到对企业“无事不扰”。要设立举报电话,对公务人员管理检查服务企业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等行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典型案件予以通报曝光。

  9.降低和规范涉企收费。按照规定,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要应免尽免;确需收取的,按照规定下限执行。通过完善听证、公示等程序,对市级出台的涉企经营性收费进行约束。实施涉企收费、监督检查清单制度,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监管等项目清单,在政府及部门网站常态化公示,定期开展专项检查。

  10.“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开展招商引资。制定实施招商引资政策、提供服务保障,要做到内资和外资、国企和民企、外来企业和本土企业、大企业和小企业、新企业和老企业一视同仁。承诺企业的合规投资条件、优惠政策等事项,原则上以书面形式体现并认真执行,在规定时间内兑现优惠政策和承诺条件,有效解决“新官不理旧账”问题,有力维护政府公信力,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企业发展氛围。

  11.依法挽救陷入“担保圈”困境的企业。发挥“府院联动”机制,对身陷担保债务危机的企业,政法机关、金融监管部门和企业属地党委、政府要成立专班,主动介入,依法依规运用庭外重组、预重整、重整、和解等挽救方式与程序,帮助企业摆脱债务困境,实现健康发展。

  12.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各级党政机关干部要树立服务意识、坦荡真诚同企业家交往,积极支持企业发展,主动为企业发展出谋划策。

  13.建立企业家诉求协商会商机制。继续发挥“书记市长直通车”作用,用好“12345”营商热线,建立市委、市政府解决企业家诉求协调会商机制,统筹解决企业诉求、降低企业综合成本、助力企业发展。落实企业诉求收集、梳理、分类、解决工作机制,在优质高效解决企业诉求基础上,把个性化诉求转化为共性解决方案,在全市范围内为企业提供标准化增值服务。

  14.搭建涉企政策解读平台。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及时宣传贯彻落实国省涉企政策,制定本级涉企政策前要广泛征求企业家意见建议,出台后在一定时限内进行统一解读或专门培训,利用政府门户网站、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等开展线上线下宣传,通过送政策上门、企业家微信群推送等方式进行解读,提高政策知晓率。

  15.实施企业家满意度调查测评。企业属地党委、政府要根据企业家需求,合理安排“项目管家”。各级有关部门要在企业家新上项目(含新建和技改扩能)和生产运行要素保障方面,及时提供服务。市县两级党委、政府要定期开展企业家政务服务满意度调查测评,把握企业家评价,倾听企业家诉求,及时改进和提升服务效能、打造最优营商环境。

  三、培养关爱企业家

  16.强化党的政治引领。引导企业家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理想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做新时代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创新创业、服务社会的模范企业家。

  17.开展企业家培训。突出企业发展需求,紧扣形势发展和企业实际,合理设计培训内容和方式。制定企业家培训年度工作计划,依托国内知名高校和专业培训机构,对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家及中小企业负责人开展培训。组织开办“朝阳企业家大讲堂”,邀请有关专家或知名企业家,重点讲解宏观形势、经济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实践操作体验等内容,推动企业家开阔思维、拓展视野。

  18.积极开展域外对标学习。从全市各行各业特别是“四上”企业中,筛选一定数量的优秀企业家,定期组织赴经济发达地区对标考察和系统培训,提升我市企业家战略思维和创新素养。

  19.完善企业家社会服务机制。为受表扬的企业家在便捷就医、子女入学、老人赡养等方面提供服务。定期组织受表扬的企业家到专业体检机构体检;保障受表扬的企业家子女就近就便到义务教育学校入学;为受表扬的企业家赡养老人择优选择养老院。解除企业家后顾之忧,使其专心、静心、安心发展。

  20.畅通企业家出行出游通道。为受表扬的企业家,统一办理“燕都惠商卡”“文旅一卡通”。企业家在朝阳机场、辽宁朝阳高铁站出行和在市内旅游时,本人及1名陪同人员可凭卡享受绿色通道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