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双塔区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民办非企业单位)
更新日期:2023-02-14 信息来源:双塔区民政局 浏览: 次
经调查,朝阳市双塔区铭博教育培训学校等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连续两年以上未按规定接受社会组织年度检查,长期不开展活动。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属于情节严重。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规定,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下列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朝阳市双塔区民政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朝阳市双塔区民政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双塔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给予撤销登记处罚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单:
1、朝阳市双塔区铭博教育培训学校
2、朝阳市双塔区爱宝贝幼儿园
3、朝阳康乐游泳培训学校
4、朝阳星光艺术学校
特此公告。
本机关地址:朝阳市双塔区友谊大街四段33-B
联系部门:朝阳市双塔区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
电话:0421-2855916
朝阳市双塔区民政局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