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见习补贴申领
更新日期:2023-01-08 信息来源:双塔区人社局 浏览:

一、文件依据:辽人社发〔2022〕13号《关于印发辽宁省青年见习岗位拓展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政策对象:要求16-24周岁(学历这事要求初中以上)失业青年,高校毕业生必须是毕业两年之内的。

三、补贴标准:对见习期满留用率50%以下(含50%)的见习单位,基本生活费由财政承担2/3(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补贴上限),其余基本生活费及指导管理费用由见习单位承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由财政全额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超过 50%的见习单位,基本生活费(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补贴上限)、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及指导管理费用由财政全额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以当年政策为准)

四、申请条件:以单位形式申请,具体参考营业执,劳务派遣、个体、人力资源都不可办理就业见习。

五、申请材料

1、《就业创业证》原件(失业状态)及(复印件四份),农村户口出无业状态的证。

2、加盖单位公章的《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千企万岗就业见习计划见习单位申请表》(一式四份)

3、加盖单位公章的《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千企万岗就业见习计划见习毕业生上岗及办理保险申请表》(一式四份)

4、加盖单位公章的《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一式四份)

5、身份证原件及反正面复印件四份,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四份),

6、就业见习人员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四张)

7、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四份

8、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经营者身份证及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四份)

9、单位简介并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四份)开户银行账号打到A4纸上(复印件四份)

六、办理流程

(1)见习单位自主招用毕业生形成人岗对接

(2)见习单位填写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千企万岗就业见习计划见习毕业生上岗及办理保险申请表等相应手续报送市劳动就业局就业服务科

(3)由就业服务科室报送市局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

(4)见习单位正式开始见习

(5)见习结束后由见习企业报送相关手续至就业服务科,由就业服务科报送财务局。

七、办理时限:15天

八、办理地点:朝阳市双塔区友谊大街四段33B双塔区劳动就业局三楼就业科

九、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审核结果通过电话告知

十、咨询电话:0421-399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