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更新日期:2023-01-08 信息来源:双塔区人社局 浏览:

一、文件依据

二、对象范围

1、零就业家庭成员

2、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成员

3、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

4、处于失业状态的残疾人

5、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

6、随军后无工作的现役军人配偶

7、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

8、烈属

9、脱贫劳动力

10、农村低收入劳动力

11、其他参照就业困难人员

三、申请条件

1、家庭所有成员无任何经济来源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

3、距离退休年龄5年以内

4、处于失业状态的残疾人

5、单亲抚养未成年者

6、随军后无工作的现役军人配偶

7、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

8、烈属

9、脱贫劳动力: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就业意愿的未就业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脱贫人口。

10、农村低收入劳动力: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就业意愿的未就业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

11、其他参照就业困难人员包括:登记失业期间无法实现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且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介绍的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等相适应工作累计2次以上仍未能实现就业的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1)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2)土地被依法征收的失地农民。(3)非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脱贫劳动力。(4)非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农村低收入劳动力。(5)符合条件的孤儿。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中 16 周岁(含)以上有劳动能力、就业意愿的孤儿。

四、申请材料

1、零就业家庭成员(家庭所有成员无任何经济来源)

①同一家庭内所有成员,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各一份。

②同一家庭内所有成员,失业证原件及失业证首页、失业情况登记页复印件一份。

③社区公示,公示盖社区章,公示时间为当天。

④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表3份,贴照片,公示三天后由社区、街道盖章并由认定人员签字。

⑤零就业家庭登记表、并轨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求职申报表各四份,零就业家庭登记表,社区主任及工作人员签字、盖章,街道分管主任及社保所长签字、盖章。

2、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成员

①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②失业证原件,失业证首页及失业情况登记页复印件一份

③社区证明和公示,公示盖社区(民政办章),公示时间为当天

④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表3份,贴照片,公示三天后由社区、街道盖章并由认定人员签字。

⑤低保证原件及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并由社区,街道及民政局三家共同出具相关证明。

3、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

①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②失业证原件,失业证首页及失业情况登记页复印件一份

③社区公示:公示盖社区章,公示时间为当天

④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表3份,贴照片公示三天后。由社区,街道盖公章并由认定人员签字。

4、处于失业状态的残疾人

①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②失业证原件,失业证首页及失业情况登记页复印件一份

③社区公示;公示盖社区章,公示时间为当天

④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表3份,贴照片,公示三天后由社区、街道盖章并由认定人员签字。

⑤残疾证原件及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一份。

5、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

①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②失业证原件,失业证首页及失业情况登记页复印件一份

③社区公示,公示盖社区章,公示时间为当天

④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表3份,贴照片,公示三天后由社区、街道盖章并由认定人员签字。

⑤离婚证原件,复印件一份,被抚养子女户口本复印件一份,未成年人在18周岁以内,必须由申请人抚养,需提供抚养相关证明。

6、随军后无工作的现役军人配偶

①夫妻双方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原件、身份证原件、 及复印件各一份

②失业证原件,失业证首页及失业情况登记页复印件一份

③社区公示,公示盖社区章,公示时间为当天

④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表3份,贴照片,公示三天后由社区、街道盖章并由认定人员签字。

⑤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部队开具的军官现役证明、家属随军证明。

7、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

①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②失业证原件,失业证首页及失业情况登记页复印件一份

③社区公示,公示盖社区章,公示时间为当天

④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表3份,贴照片,公示三天后由社区、街道盖章并由认定人员签字。

⑤提供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

8、烈属

①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②失业证原件,失业证首页及失业情况登记页复印件一份

③烈属的证明,社区公示,公示盖社区章,公示时间为当天

④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表3份,贴照片,公示三天后由社区、街道盖章并由认定人员签字。

⑤提供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烈属。

9、脱贫劳动力

①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②失业证原件,失业证首页及失业情况登记页复印件一份

③社区(村)公示,公示盖社区(村)章,公示时间为当天

④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表3份,贴照片,公示三天后由社区(村)、街(乡镇)盖章并由认定人员签字。

⑤村出具的脱贫劳动力证明原件,并由村、乡镇、扶贫办盖章。

⑥扶贫手册原件、复印件一份。

10、农村低收入劳动力

(本人失业证失业登记日期一年以上)(第六页)

①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②失业证原件,失业证首页及失业情况登记页复印件一份

③社区(村)公示,公示盖社区(村)章,公示时间为当天

④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表3份,贴照片,公示三天后由社区(村)、街道(乡镇)盖章并由认定人员签字。

⑤村出具的农村低收入劳动力证明原件,并由村、乡镇、扶贫办盖章。

五、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是否受理:材料是否齐全,窗口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社区、街道(乡镇)就业服务平台进行复核合格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劳动就业局就业服务股窗口进行7个工作日审核。

4、是否通过审查:符合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后,在《朝阳市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审核认定表》上加盖公章,并在金保二期系统进行网上认定。

六、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七、办理地点:朝阳市双塔区友谊大街四段双塔区劳动就业局三楼大厅3号窗口

八、办理结果、告知方式:电话告知

九、咨询电话:0421-399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