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塔区民办学校年检程序
更新日期:2023-02-22 信息来源:双塔区教育局 浏览:

(一)自查阶段(9月1日前)。各民办学校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中小学年度检查指标体系(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对2021年度办学过程中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认真进行整改。逾期不报材料的教育机构,则视为主动放弃年检。

各民办学校并向业务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1.朝阳市民办学校年度检查报告书(一式3份);

2.2021年度工作总结;

3.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由具备合法资质的会计事务所出具);

4.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原件、复印件;

5.校舍消防合格证原件、复印件;

6.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

7.非营利性民办机构请按照民政部门要求进行年检。

(二)考核阶段(9月1日至9月20日)。教育行政部门成立考核组,对辖区内民办学校的年检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现场考核。

(三)公示阶段(9月20日至9月30日)。教育行政部门对年检工作进行总结,并通过平台向社会公布年检结果,所有被限期整改及注销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均向社会公布。

(四)验证阶段(10月8日至10月30日)。教育行政部门在检查合格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副本)上加盖年检印章,可继续办学;经检查需整改的教育机构,限期整改,延期验证,未经复查合格,不得面向社会招生;主动放弃年检、经检查不合格或限期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要求的教育机构,注销其办学许可证,依法取消其办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