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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全区性社会组织抽查工作的通知
更新日期:2022-11-17 信息来源:双塔区民政局 浏览:

双塔区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监督管理,规范社会组织行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17〕45号)文件要求,现就开展2022年社会组织抽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

2022年11月15日--11月30日。

二、抽查方式

本次抽查工作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实地查阅管理制度、活动开展等相关档案,现场踏勘等。

三、抽查数量

本次随机抽查在双塔区登记的社会组织9家。(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四、抽查内容

根据《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中第五条“县级社会组织抽查比例不低于3%”的有关要求,采取随机方式,开展抽查工作。

抽查内容包括:社会组织2021年度工作报告、审计报告、信息公开、内部治理、财务状况、业务活动等情况。

(一)2021年度工作报告书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2021年度财务报表、账簿、纳税申报表;

(三)规范法人治理

1、制定、修改和核准章程是否履行规定程序,章程内容是否合法合规。

2.是否按章程规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是否按时章程规定按期换届、负责人是否超龄超届任职、前一年度检查不合格、基本合格的,是否完成整改。

3.是否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管理,按规定办理登记事项变更登记手续。

4.是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人事管理、资产管理、重大活动管理、分支机构管理、证书印章管理、信息公开等内部管理制度。

5.党组织建立情况、活动开展情况,是否将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章程。

(四)规范业务活动

1.开展业务活动是否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2.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是否批准;举办论坛、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是否按照规定履行审批或者备案;涉外活动是否遵守有关规定。

3.重大业务活动等事项是否经理事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研究决定通过。

4.是否按规定公开捐赠收入、支出、公益慈善活动等情况;是否公开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事项。

(五)规范财务管理

1.是否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2.财务收支、票据使用、资产管理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3.财产是否在举办者、捐赠人、负责人中分配,盈余是否分红等。

(六)检查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立、管理情况。检查社会团体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程序是否合规;是否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名称是否规范;是否设立地域性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下再设分支机构;社会团体对分支(代表)机构的管理是否到位;是否以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等。检查分支(代表)机构是否超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是否存在违规收费或者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财务是否纳入社会团体统一账户;是否未经授权吸纳会员收取会费等。

(七)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

抽查的范围和内容可根据管理工作实际和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求进行调整。如有必要,对于档案材料、财务信息等资料可以追溯既往。

五、抽查结果

抽查监督工作按照公开透明原则进行,将此次抽查范围、内容、抽查的社会组织名单、执法人员名单、抽查结果及处理结果在双塔区政府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抽查有关要求

对社会组织开展抽查工作是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的重要举措。各有关社会组织须积极配合登记管理机关开展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相关材料和数据,确保抽查工作顺利开展。社会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或拒绝进行抽查工作,抽查发现问题的,视情形限期整改;对于有问题不能整改到位的列入异常名录或永久异常名录;若发现有违法违规情况的,我局将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处理,并向有关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附件:

1、2022年双塔区社会组织抽查名单

2、2022年双塔区社会组织抽查执法人员名单

 

朝阳市双塔区民政局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