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朝阳市双塔区北斗法律服务所 执业不规范行为的处罚决定(朝双司处字﹝2022﹞1号)
更新日期:2022-10-20 信息来源:双塔区司法局 浏览:

当事人:朝阳市双塔区北斗法律服务所

住所地:双塔区北环路1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3210000MD309▇▇▇4J

法定代表人:徐志鹏,男,汉族,身份证号,21130219▇▇▇▇▇0835,现居住于双塔区▇▇▇▇三单元▇▇▇。   

2022年8月8日,我局在法律服务市场检查过程中发现朝阳市双塔区北斗法律服务所存在执业不规范行为,为规范法律服务执业行为,特予以调查。

经查明,朝阳市双塔区北斗法律服务所存在:场所设置不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人员信息未按规定悬挂,制度落实不到位,法服所执业人员档案不完善,案卷材料没有及时整理归档,部分卷宗绝大部分留置在个人手中,没有集中存放,没有专人管理。没有做到以基层法律服务所名义统一接受委托、统一收取服务费,没有向委托人出具有效收费凭证等问题。

依据《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二款:“违反规定不以基层法律服务所名义统一接受委托、统一收取服务费,不向委托人出具有效收费凭证的,由所在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警告”。第四十条:“司法行政机关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实施行政处罚的同时,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朝阳市双塔区北斗法律服务所予以警告,责令你所于2023年3月30日前予以整改,整改期六个月。

如不服本决定,你所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双塔区司法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双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朝阳市双塔区司法局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