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双政办发〔2022〕39号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朝阳市双塔区农村黑臭水体

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区直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市双塔区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81

    (此件公开发布)



 

朝阳市双塔区农村黑臭水体

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2022年辽宁省农村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居办发〔2022〕3号)文件要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辽宁省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辽环发〔2022〕16号),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杜绝农村黑臭水体隐患,严控风险,按照朝阳市生态环境局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加大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力度,农村黑臭水体排查与治理工作宣传明确责任分工,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合力,努力打造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总体目标:对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实施常态化、动态化管理,建立常态化排查与发现机制。以农村地区房前屋后河塘沟渠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为排查对象,从“查、治、管”三方面深入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和治理工作为制定科学合理的农村黑臭水体综合治理方案,提供可靠依据,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二、排查主体和主要内容

排查主体: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涉村)。明确乡镇政府和涉村街道办事处为实施黑臭水体排查主体,同时,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和水利部门要与各乡镇、街道加强统筹组织、协调配合,形成部门联动机制。各乡镇、街道要结合乡、村两级河长巡河计划,制定常态化黑臭水体排查整治方案。

排查内容:全区范围内的黑臭水体。排查全区农村黑臭水体数量,获取地理位置信息,黑臭水体级别和存在的主要污染问题。排查范围以各乡镇、街道行政村辖区内民主要集聚区及集聚区向外延伸500-1000米的区域,颜色明显异常或散发浓烈(难闻)气味的水体(河、塘、沟、渠等),以及上述区域外民反映强烈的黑臭水体,包括规模养殖户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散户养殖及粪污直排等环境污染问题。

三、排查方式和时间进度

排查方式:主要采用资料搜集、现场调查、问题分析等方式,对所属乡镇、街道范围内实地勘察,采用徒步巡查的方式,对负责的河塘沟渠等水体进行排查,现场拍照定位,对所涉及问题做好登记并详细填写附表内容做好报送工作。

时间进度:第一阶段,各乡镇、街道确定黑臭水体排查负责领导及联络人,填报《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附件1)。第二阶段,由各乡镇、街道组织辖区内行政村实施实地徒步勘察,拍照定位,不留死角,由现场排查人员填写《农村黑臭水体排查表》(附件2),并签字确认,要求一个黑臭水体填写一张排查表。各乡镇、街道对各行政村排查结果进行复核,填写《农村黑臭水体清单汇总表》(附件3)及《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汇总表》(附件4),并签字盖章确认。第三阶段,各乡镇、街道完成本辖区黑臭水体排查形成清单后,于2022年9月20日前将结果上报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双塔分局,市生态环境局双塔分局组织协调区农业农村局和区水利局,对结果进行抽查和确认,最终形成双塔区农村黑臭水体清单。

四、上报材料格式要求

所有材料、表格要求报送纸质版(加盖公章及主要负责人签字)、扫描件、电子版各一份。

报送地址: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双塔分局406室   

联系人:李解    联系电话:0421-2858260   

电子邮箱:465640583@qq.com

 

附件.docx

      1、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名单

2、农村黑臭水体排查表

3、农村黑臭水体清单汇总表

4、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