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压减申请材料的通知
区委各有关部委、区直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1+4”改革方案,持续推进创新制度改革,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双塔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五减”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林草种子(普通)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人体器官移植除外)申请核发”、“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的筹设”等9项审批事项进行压减审批要件总计19件(见附件)。
2022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