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度中央、省、区衔接资金有关下拨文件的通知
更新日期:2022-05-16 信息来源:双塔区乡村振兴局 浏览:

各乡镇、涉农街道,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双塔农村信用联社:

经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根据《双塔区2022年度中央、省、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朝双乡振组〔2022〕1号),现将《双塔区关于下拨2022年度产业项目和产业配套设施项目建设资金的通知》《关于下拨双塔区2022年度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关于下拨双塔区2022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保障金的通知》《关于下拨双塔区2022年度雨露计划补助资金的通知》《关于下拨双塔区2022年度村级公益岗补助资金的通知》《关于下拨双塔区2022年度防返贫监测网格员补助资金的通知》等6个文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并建立资金支持安排机制,确保7月底前资金支持进度达到50%以上、10月底前资金支出进度达到90%以上、年底前资金支出进度实现100%。

 

双塔区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9日


双塔区关于下拨2022年度产业项目和产业配套设施项目建设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

经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根据《双塔区2022年度中央、省、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朝双乡振组〔2022〕1号),现下拨2022年度产业项目和产业配套设施项目资金1434.95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461.4万元、省600万元、区373.55万元。为进一步管好用好资金,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金分配

产业项目资金1332.05万元(中央461.4万元、省527万元、区343.65万元),实施项目7个;产业配套设施资金102.9万元(省73万元、区29.9万元),实施项目4个。

二、有关要求

1.规范资金使用。产业项目资金的“扶贫属性”不可异化,用于巩固脱贫成果。产业项目、配套设施项目要严格按照财经制度对投入资金进行规范管理,专户专账,专款专用,严禁白条入账、大额现金支付,1000元以上支出采用银行付款方式进行支付。

2.履行入库程序。各乡镇以文件上报产业项目实施方案,严格落实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的项目入库程序,并做好公告公示等相关工作。

3.规范项目实施。各乡镇要按照项目序时进度申请资金,要求在9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并达产,避免资金结余。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做好项目实施前公示、招投标、开工实施、验收决算、报账和项目完成后公示公告等工作。原则上,项目开工时间不得超过计划开工时间30天;项目完工时间不得超过计划完工时间30天;项目验收必须在项目完工后30天内完成;项目决算必须在项目验收后30天内完成;项目报账必须在项目决算后30天内完成。

4.明确收益分配。按照“先归集体后分配”方式,在收益初次分配给村集体后,二次分配时以有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原则进行分配。产业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脱贫人口稳定脱贫、防止返贫和项目运行管护;在确保脱贫人口稳定脱贫和无返贫风险的基础上,还可用于解决边缘易致贫户和相对贫困等问题。各乡镇要按照“村提方案、乡级审核、区级备案”程序确定收益分配并主动进行公开。收益分配实行差异化扶持,巩固脱贫成效。对有劳动能力的,要通过村级公益岗位补助等形式扶持;对丧失劳动力的,要结合实际探索有条件受益、有条件支付的方法扶持。严禁“一发了之”、“一股了之”、“一分了之”。对于光伏电站扶贫项目收益,除用于日常管护外应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5.加强后期管理。对建成产业项目做好资产确权工作,加强运行管理,明确管理责任主体,建立管理责任机制,规范项目收益分配,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增效”。

6.强化资金监管。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要求,落实乡镇街资金风险防控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审计等相关部门建立动态化监管体系,强化监督检查,对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侵占套取、挥霍浪费、非法占用、违规处置扶贫资产及收益等各类行为,依规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双塔区2022年度产业项目、产业配套设施项目建设资金分配表


关于下拨双塔区2022年度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凌凤街道,区住建局:

经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根据《双塔区2022年度中央、省、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朝双乡振组〔2022〕1号),现下拨全区2022年度危房改造补助资金58万元。为进一步管好用好资金,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及标准

投入中央衔接资金58万元,对2022年度实施危房改造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补齐D级3万元/户、C级1万元/户。

二、有关要求

(一)规范资金使用。补助资金的“扶贫属性”不可异化,专款专用,用于脱贫户(监测对象)危房改造,确保住房安全。

(二)规范改造档案。各乡镇街要按照住建部门要求,规范危房改造档案,并做好公示公开工作。

(三)加快拨付进度。对2022年危房改造要加快改造进度,确保在8月底前改造完成,经验收后资金及时下拨。

(四)强化资金监管。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要求,落实乡镇街、住建部门资金风险防控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审计等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对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侵占套取、等各类行为,依规依法追究责任。


关于下拨双塔区2022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保障金的通知


各乡镇、凌凤街道,双塔区农村信用联社: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强政策保障衔接,经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根据《双塔区2022年度中央、省、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朝双乡振组〔2022〕1号)要求,全力推进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2022年向双塔农村信用联社投入保障金10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衔接资金),年底实现放款360万元。同时,预留小额贷贴息资金30万元,用于2020年-2022年小额信贷放款贴息(资金来源为省衔接资金)。请各乡镇、凌凤街道、区农村信用联社做好2022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发放工作。


关于下拨双塔区2022年度雨露计划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凌凤街道: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强政策保障衔接,根据《双塔区2022年度中央、省、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朝双乡振组〔2022〕1号),现下拨全区2022年度雨露计划补助资金19.8万元。为进一步管好用好资金,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及标准

对脱贫人口(监测对象)中2022年66名中高职在读学生实施雨露计划,每人按照3000元标准予以补助。

二、资金分配

2022年共下拨雨露计划补助资金19.8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衔接资金。其中,桃花吐镇4.8万元,孙家湾镇5.7万元,他拉皋镇6.6万元,长宝乡1.5万元,凌凤街道1.2万元。

三、有关要求

(一)规范资金使用。补助资金的“扶贫属性”不可异化,专款专用,用于脱贫人口中2022年66名中高职在读学生。

(二)做好公示公开。雨露计划补助名单,各乡镇街要在本乡镇街、所在村进行公示,并将公示材料报区乡村振兴局社会帮扶股。

(三)加快拨付进度。各乡镇街要在5月底前将补助资金以一卡通形式发放到户,拨付凭证报区乡村振兴局备案。

(四)强化资金监管。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要求,落实乡镇街资金风险防控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审计等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对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侵占套取、等各类行为,依规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双塔区2022年雨露计划补助学生名单


关于下拨双塔区2022年度村级公益岗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凌凤街道:

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强化就业助力,实现脱贫人口稳定增收,经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根据《双塔区2022年度中央、省、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朝双乡振组〔2022〕1号),现下拨全区2022年度村级公益岗补助资金。为进一步管好用好资金,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及周期

补助对象为全区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包括监测对象)2303人,其中桃花吐镇546人、孙家湾镇658人、他拉皋镇860人、长宝乡165人、凌凤街道74人;补助标准为3000元/人.年;补助周期为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

二、资金分配

2022年度安排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公益岗补助资金604.225万元,资金来源为省衔接资金69万元、区衔接资金231万元、区级项目收益304.225万元。5月份下拨省、区衔接资金300万元,8月份下拨区级项目收益资金304.225万元。(具体资金分配见附件)

三、有关要求

1.规范资金使用。补助资金的“扶贫属性”不可异化,专款专用,用于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安置的村级公益岗补助。发放村级公益岗补助必须经公示报区乡村振兴局备案后,以一卡通的形式发放。

2.规范档案管理。从安置人员自主申请、村民主评议(村两委会议记录)、乡镇街审核批复(党委会议记录)、乡村两级公示等程序,完善村级公益岗档案,做到一岗一册、一岗一档。同时要保留影像资料、出勤记录备查。

3.加强用工管理。各乡镇、凌凤街道要落实日常监管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双塔区村级公益岗管理办法》,对村级公益岗定岗定责,建立用工台账、出勤记录,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杜绝有人无岗、有岗无人、顶替上岗等问题发生。逐步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通过奖勤罚懒、补贴差额发放措施,确保村级公益岗在改善人居环境、疫情防控、防火防汛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4.强化资金监管。按照“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要求,落实乡镇街资金风险防控主体责任,积极配合审计等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对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侵占套取、等各类行为,依规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双塔区下拨2022年度村级公益岗补助资金计划表



关于下拨双塔区2022年度防返贫监测网格员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涉农街道:

为推进《双塔区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 推行“23551”模式工作方案》落到实处,充分发挥防返贫监测网格员作用,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经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根据《双塔区2022年度中央、省、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朝双乡振组〔2022〕1号),现下拨全区2022年度防返贫监测网格员补助资金34.6万元。为进一步管好用好资金,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及周期

补助对象为全区能够正常履职尽责的防返贫监测网格员;补助标准为1000元/人.年;补助周期为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

二、有关要求

1.签订协议。村每年要与防返贫监测网格员签订协议,明确工作职责,动态管理。

2.做好公示公开。防返贫监测网格员补助名单,各乡镇街要在本乡镇街、所在村进行公示,并将公示材料报区乡村振兴局。

3.实施奖惩制度。逐步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通过奖勤罚懒、补贴差额发放措施,鼓励网格员履职尽责,充分发挥村级网格员岗位作用。

4.强化资金监管。落实《双塔区防返贫监测网格员管理办法》,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有权对造成工作贻误的网格员,视情节轻重,分别采取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方式,严肃追究其相应责任。对影响恶劣的,予以解聘。同时,积极配合审计等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对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侵占套取、等各类行为,依规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双塔区防返贫监测网格员补助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