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双政发〔2022〕5号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政府

关于转发《朝阳市人民政府森林草原

防火命令》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市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命令》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命令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政府

2022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