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双政发〔2021〕11号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双塔区营商环境进一步创新突破

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双塔区营商环境进一步创新突破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双塔区营商环境进一步创新突破服务保障

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提出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营商环境的要求,努力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结合双塔实际,为打造双塔区新一轮营商环境提升突破版,更好地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结合服务保障双塔高质量发展的需要,聚焦“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总要求,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以市场主体获得感为评价标准,以体制机制创新和深化营商环境改革为重点,强化措施举措,推动双塔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二、工作目标

对标国家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强弱项,补短板,力争“十四五”期间实现一级指标全部达到“优良”以上等级,全区营商环境整体走在全市前列,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明显增强。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对标对表。对标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18个一级指标,对标国内外先进政务服务理念和经验,借鉴吸收,找准差距,明确方向,全力攻坚突破。

(二)坚持改革创新。大胆试,大胆闻,充分运用新思维、新技术、新手段推动制度创新、体制机制创新、流程再造,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三)坚持利企便民。政府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把麻烦留给政府,将方便留给企业和群众,逐步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程度。

四、工作举措

(一)聚焦办事方便,以建设数字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为突破重点,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良的政务服务保障

1.强化智慧城市建设。实施“数字政府”建设行动,聚焦政务服务、城市治理、生活服务、风险防控、产业发展等重点领域,完善提升“一云一网一平台",探索建立数字化治理创新模式。全面升级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推动城市管理部门间数据共享,建立覆盖人、地、物、事、组织的城市服务管理网格。抓好智慧政务、智慧交通、智慧教育、智慧公安、智慧城管、智慧物业、智慧消防、雪亮工程等项目建设。(牵头部门: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2.加快数据资源整合汇聚共享。建立完善全区统一的公共数据开放平台,推进政务部门和公共企事业单位数据资源集中向社会开放。依托市共享数据交换平台和电子证照库,凡是本区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并能够通过数据共享核验的,一律免于提交;凡是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真正实现“用户通、系统通、数据道通、证照通、业务通”。(牵头部门: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3.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巩固完善一体化平台,持续提升“一网通办”在线服务能力。优化网上办事大厅审批、“一件事”集成办理、政务服务智能咨询、“好差评”等场景应用。推进政务服务移动端“辽事通”推广应用,推动各部门已建APP和第三方平台公众号等接入“辽事通”,实现网上办、掌上办。网上实办率达到并保持在70%以上。(牵头部门: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4.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对标国省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实现政务服务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无论在哪个大厅哪级网厅,受理条件和材料清单标准统一。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外,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一体化平台办理,实现流程标准化、服务标准化和数据标准化。(牵头部门: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5.全面推进简政放权和承接工作。按照“能减则减、应放尽放、权责一致、精准放权”原则,持续推进整体放权、协调放权、链条放权,做好上级下放的职权承接工作,并将基层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区级管理权限依法依规赋予乡(镇)街实施,并强化监督问效,对通过实践检验或应国省市要求不宜在基层办理的事项,适时动态调整。(牵头部门: 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6.强化“告知承诺”审批。坚决落实项目“清单制+告知承诺”审批模式,实行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制,整合审批阶段,精简审批环节,在落实“三类项目”实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基础上,扩大实施范围;固化“告知承诺+以函代证”改革成果,切实通过告知承诺实现“批地即进场,拿地即开工”。(牵头部门: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7.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从企业和群众“办成一件事”角度出发,将涉及的相关审批服务事项打包,提供“开办餐馆”、“开办超市”等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公布标准化的办事指南和流程图,由一家牵头部门统一受理、配合部门分头办理,实行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限时办结,避免企业和群众来回跑。 (牵头部门: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8.强力推进政务服务“全市通办”,在一体化平台开设“全市通办”专区、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开设“全市通办”综合窗口,通过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等形式为企业群众提供“就近可办”服务。(牵头部门: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9.全面完成“政务服务驿站”建设。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将政务服务延伸到群众家门口,实现就近能办,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百米”, 2021年全年建设不少于18个驿站,2025年底前实现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中心(站点)等全覆盖。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全面施行“好差评”制度和标准化管理,实现“全事项、全渠道、全平台、全流程”的全覆盖。(牵头部门: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10.启动实施“综合窗口”改革。按照“单一部门”“重点领域”“无差别”等3种模式推进各大厅“综合窗口”改革全覆盖,全面实施“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统一窗口出件”,加强对接入大厅的政务服务事项精准管理、实时监督、持续提高进驻“综合窗口”事项比例,变“一门式”服务为“一窗式服务”。全区各级各类政务服务大厅“重点领域综合窗口”实现全覆盖,其他领域100%实现“无差别受理综合窗口”。(牵头部门: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11.坚决强化项目策划生成机制。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加快完善多规合一的业务协同平台建设。依托协调平台进行国土空间规划审核,完成项目选址;依托业务协同核实产业政策,把控“两高”项目准入,论证水电气道路等建设要素保障条件。切实通过策划生成,提高项目质量,压缩项目审批时限,加快项目落地进程,新开工项目100%进行项目策划生成。(牵头部门:区自然资源局)

12.全面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清单之外无审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同时要创新监管方式,明确监管责任,实施分类监管。(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13.不断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扩大简易注销注销登记流程、简化注销手续、压缩公告期,帮助有注销需求的企业快速退出市场。(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4.固化完善代(帮)办制度。固化推广代(帮)办改革经验,规范服务流程,明确服务标准,细化服务内容。建设专职代办员队伍,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保姆式“一对一”贴心帮办代办服务。 (牵头部门: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15.打造便捷规范智慧的12345政务服务“总客服"。 2021年9月底前完成本区14条政务热线整合,真正实现“一个号码管服务”。建立区、乡镇(街)、村(社区)三级办理机制,确保诉求件在第一时间到达承办单位。持续更新知识库内容,提升平台即时答复效率。(牵头部门: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二)聚焦法治良好,以提升执法效能和强化制度创新为突破重点,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公平公正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

16.建立健全营商环境制度体系。在全面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营商环境制度化建设。推进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做到应清尽清、应改尽改、应废尽废。(牵头部门:区司法局)

17.提高诉讼便利度。健全诉讼服务工作制度,规范诉讼环境。在全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增设1个涉企诉讼服务专门窗口及法官会见涉企案件当事人场所、法律释明判后答疑场所、院领导接待会见涉案企业负责人3个专门场所,对企业办事、咨询等提供全方位、一站式服务,确保涉企诉求立刻办、马上办、痛快办、一次办。(牵头部门:区法院)

18.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严格区分违法所得、其他涉案财产与合法财产,严格区分企业法人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严格区分涉案人员个人财产与家庭财产。严格依照法定程序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严谨超标的、超范围、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涉案企业财产。建立健全办案影响评估机制,审慎适用行政、刑事强制措施,防止因办案方式不当而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牵头部门:区法院、各公安分局)

19.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快完善产权平等保护制度,依法有效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公民财产权。加大对知识产权的尊重和保护力度,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运行机制,探索在检察机关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室,全面降低知识产权维权司法成本。(牵头部门:区检察院)

20.加大中小投资者保护力度。充分利用司法手段,加大对中小投资者经济服务保障力度,妥善处置中小投资者涉法问题,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一站式”、低成本、多渠道维权救济服务。健全专业机构辅助机制,提高纠纷处置效率。(牵头部门:区法院)

21.提高执法效能。健全部门监管事项清单和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完善“互联网+监管”平台,实施公平公正监管、包容审慎监管、信用分类监管、重点领域监管和科学智慧监管协同的“五类监管”举措,规范执法程序,规范适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推进严格规范执法,提高执法效能。(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司法局)

22.构筑园区企业保护机制。建立园区企业维权快速反应机制,搭建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涉企复议代收点、涉企犯罪举报点和立法民意征集点一站式平台,依法监督纠正对企业违法查封、冻结、扣押、保全等行为。(牵头部门: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23.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引领、示范和表率作用,坚持依法行政、阳光行政作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手段,不断提高政府行政效率,提升政府公信力;将建立政务领域失信记录和实施失信惩戒措施作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主要方面,强化督导考评,不断提升公务员队伍诚信履职意识和各级政府诚信行政水平,推动“诚信双塔”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将危害群众利益、损害营商环境和市场公平等政务失信行为作为治理重点,建立健全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牵头部门:区发改局)

24.健全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机制。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行政管理、社会治理和市场自律机制。以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平台为基础、以法规机制为保障、以激励惩戒为核心,具有社会约束力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体系。开展失信提示和警示约谈,鼓励和引导企业和个人修复失信行为,提升全社会诚信意识。加大重大失信行为打击力度,大幅提高失信成本。(牵头部门:区发改局)

(三)聚焦成本竞争力强,以降低制度性成本和提高违规成本为突破重点,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便利市场环境

25.持续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坚决整治涉企违规收费,全面实行清单制,清理各领域涉企收费事项,动态调整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加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业协会等重点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行为查处力度,严格规范价格收费行为,全面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依据,从源头防范乱收费。(牵头部门:区财政局)

26.不断提升企业开办效率。深入开展“证照分离”,大力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全面实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取消68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将1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为备案管理,对37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确保企业全流程注册登记1个工作日完成并力争更短,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经营。(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27.全面压减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强化成果运用,通过统一代办、联席会议、以函代证、带方案出让、联合验收等举措,切实将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减至40个工作日以内并不断优化;加强“多规合一”平台应用,强化项目选址论证,通过并联审批、“三减一压”等改革举措,确保完成县级组卷、市级审核控制在40个工作日以内。(牵头部门: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

28.健全发展人才资源市场体系。编制重点产业引才图谱,征集发布高端紧缺人才岗位需求,依托校友会、商会赴外省市,引进高端人才和青年人才,对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市场主体给予奖励补助等政策措施。引进培养一批高层次创新创业“项目+团队”。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组织实施省级和市级继续教育高级研修项目。建立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健全人才培养、流动配置、激励机制,完善创业创新人才引进的具体措施,在医疗、社会保险、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保障。(牵头部门:区人社局)

29.完善融资机制。强化企业金融信用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整合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失信人名单以及融资需求、金融供给、纳税、社保、水电煤气、仓储物流等信息,搭建统一的企业融资综合服务平台。对不同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对生产经营正常、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稳贷、续贷,不盲目抽贷、压贷。(牵头部门:区发改局)

30.推进中介超市建设应用。使用“中介超市”平台,将资质完整、社会信誉度高的规划、设计、测量、勘探、监理、施工、质量检测等各种评估评价编制机构等审批中介服务纳入,推广网上服务交易平合,实行网上询价、竞价和服务质量评价机制,推行公平交易的市场化运作模式,推动中介服务“减时、降费、提质”。(牵头部门: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31.强化落实“多测合一”。对项目审批涉及的选址测绘、土地勘测定界、规划放样、规划竣工测绘、土地竣工测绘、房产测绘、消防测绘等7项测绘,实行“一次委托、统一测绘、成果共享”,通过“多测合一”降低项目单位测绘成本。(牵头部门: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

32.提高企业违规成本。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企业严肃处理,曝光典型案例,坚决遏制违法违规行为。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政的企业,纳入“黑名单”、吊销营业执照。加大企业违法行为查处,让违法企业寸步难行,建设公平公正、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牵头部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3.实现“店小二式”项目管家服务。搭建“政企直通车”平台,建立“项目管家+企业联系人+行政职能部门联系人”的“1+1+N”项目管家制度,对全区“管家”服务企业情况实时调度、动态监控、自动统计、网格管理,拓展“管家”服务范围,把中小微企业纳入到服务范围,为全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点对点解难答疑、常态化联络、投诉事项督办、多部门联合解决困难等无差别同等服务。(牵头部门: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34.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建立政企沟通机制,采取恳谈会、挂钩联系、政企会商等方式听取市场主体的反映和诉求。聚焦企业需求和困难,抓好政策落地执行,细化量化帮扶措施,依法帮助解决问题。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督,对政商关系中各种违纪违法现象“零容忍”。(牵头部门: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四)聚焦生态宜居,以改善人居环境和提高城市品位为突破重点,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优美自然人文环境

35.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及省级文明城区。深入实施基础设施提升、环境卫生整治、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等十项行动。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广大市民不断提升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水平。开展文明祭祀、文明出行、文明用餐、文明旅游、文明养宠等活动,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开展各级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树立朝阳文明新形象。抓好宣传教育,形成创建文明城市的宣传声势和人人参与创建、全民支持创建的热潮。(牵头部门:区文明办)

36.加快生态保护。坚持严格保护为主。进一步加强重点生态工程实施力度,稳步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37.提高水环境质量。围绕改善水环境,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加快入河排污口综合整治,加强对集中式饮源用水水保护,不断提升水环境质量。推动水源涵养及污染阻控能力进一步提升。(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38.改善空气质量。严格控制燃煤污染,继续推进清洁取暖和煤炭减量替代工作,加强城区内及城乡接合部民用散煤治理,减少散煤燃烧污染,改善空气质量。调整能源结构,控制燃煤总量。加强扬尘污染管控,加快城区沙土道路硬化。推进大气网格化精细管理,探索推动机动车尾气摇感监测治理。加强工业污染源管控,推进我区化工、钢铁、建材等重点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治理,减少臭氧对空气达标率的影响。 (牵头部门:区政府蓝天办)

39.加强固体废弃物管理。落实危险固体废物申报登记、转移联单和经营许可证制度。 (牵头部门:区生态环境局)

五、保障措施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上下贯通、横向协调的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度体系,加大全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营商环境建设的统一规划、推进、协调力度。形成主要领导带头抓,区营商局牵头抓,业务部门系统抓,全社会协同抓的工作格局。

(二)建立健全考评机制。实施“五个一批”机制,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干得好的表彰提拔、干得差的约谈调整、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责,坚决做到干好干坏不一样。以干成事论英雄,以解决实际问题论能力,以高质量发展项目和高水平制度创新成果论业绩,积极营造支持改革、鼓励创新的良好氛围,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

(三)完善督查评价机制。以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为主导向,制定年度督考方案,加大督考力度,一季一通报,年底大排名,每年召开一次营商环境和项目建设总结表彰大会,成绩纳入绩效考核。

(四)创新舆论宣传机制。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对营商环境创新突破的政策解读,开展面向市场主体的政策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常态化系列宣传活动,提高宣传效果。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案例评选及典型案例宣传,加强正向激励和标杆引导,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