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双政办发〔2021〕39号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1年双塔区医院安保风险排查

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卫生健康局、各公安分局、区属各医院:  

现将《2021年双塔区医院安保风险排查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双塔区医院安保风险排查整改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医院安保防范能力建设,严密防控涉医违法犯罪、保障医务人员安全,维护医院诊疗秩序,服务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工作,经研究决定,双塔区卫健局、各公安分局自即日起至9月1日,在全区范围内联合开展医院安保风险排查整改工作。为做好此次风险排查整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市、区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中心工作,准确把握当前社会治安和医院安保规律特点,全面排查,及时整改医院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着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堵塞安全漏洞,坚决保障广大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维护良好的诊疗秩序,为建党100周年创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按照“单位负责、政府监督”的原则,对全区医院的安保工作开展集中风险排查整改,全面排查梳理医院及周边存在的突出安全问题,及时发现、坚决消除安全风险隐患,补齐工作短板、堵塞管理漏洞,实现医院“三个坚决防止”的工作目标,即坚决防止因医院及周边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恶性伤医案件,坚决防止因安全管理不严格导致影响恶劣的事件,坚决防止因涉医案事件应对处置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或重大舆情事件,切实维护保障医院人员人身安全和社会治安稳定。  

 三、排查整改范围  

 对全区医院的安保工作开展风险排查整改(重点是二级以上医院)。  

 四、排查整改重点内容    

 根据《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得指导意见》(国卫办医发〔2013〕28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关于印发严密防控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意见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27号)、《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医务人员安全维护良好医疗秩序的通知》(国卫医发〔2020〕43号)和《关于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医务人员安全维护良好医疗秩序工作的通知》(辽卫发〔2020〕76号)要求,重点针对以下几方面开展排查工作:  

 (一)医院安保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1.安保责任制落实情况。以院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保责任制和安保工作领导机制建设情况;日常安保管理制度和医务人员安全防范教育培训情况;定期自查自纠制度及落实情况等。  

 2.专职治安保卫部门及保卫队伍建设情况。医院专职治安保卫部门机构建设情况,专职治安保卫人员数量、年龄构成以及专业培训情况;医院保安员数量达标情况(见《指导意见》)以及专业培训演练情况;组建应急处置队伍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情况;发生医闹、伤医案件后先期控制处置情况等。 

 3.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情况。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达标情况(参照《指导意见》和《医院安保技术防范系统要求》(GB/T31458-2015);实名制就诊、分区就诊等诊区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精神卫生科等重点诊室、急诊、夜间值班科室人员管理和安保措施落实情况;金属探测门、微量X射线安检设备、手持式金属探测仪等安检设备配备情况以及安检措施落实情况等。 

 4.涉医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情况。医患沟通渠道建设、医疗机构投诉管理机制、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情况;长期未解决医疗纠纷、医患矛盾等风险隐患的排查处理情况以及既往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等。  

 (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工作情况  

 5.平安医院建设工作情况。平安医院建设工作机制落实情况;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与党委政法委、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联动工作情况;定期召开会议、培训班研究部署医院安保工作情况等。 

 6.医院安保工作检查指导情况。定期到医院指导、检查安保工作落实情况;建立医院安保隐患台账情况,定期汇总、分析医院及周边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情况等。

 7.督促医院落实安保责任情况。发生涉医案件后开展案件倒查,督促医院针对性强化医院安防措施情况;对因安防措施不落实、矛盾隐患排查不到位导致发生涉医案件的医院有关人员责任追究情况等。 

 (三)公安机关工作情况 

  8.医院警务室建设情况。二级及以上医院警务室建设情况;驻医院警务室警力配备情况;处置突发事件情况;检查医院安防系统建设:指导医院开展安全培训演练情况等。 

  9.打击涉医违法犯罪工作情况。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辖区医院建立联动工作机制情况;接到涉医警情后公安机关出警处置速度情况;对辖区内医闹、伤医等违法犯罪案件依法严厉打击查处情况;医院周边秩序维护和乱点整治情况等。 

 10.对医院安保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情况。按照《内保条例》规定,对医院开展日常内保行政执法检查情况;对违反《内保条例》的医院行政处罚情况;指导医院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和安全培训情况;发生涉医案件后开展案件倒查,督促医院针对性强化医院安防措施情况等。 

 五、排查整改工作方式和时间安排 

 本次排查整改工作以查阅台账和档案材料,进医院实地检查以及随机走访医务人员和患者为主要方式,分阶段进行集中自查、抽查和暗访。  

 (一)集中排查阶段(自方案下发之日至8月20日) 

 1.医院自查。各医院要围绕安保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由医院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立即组织安保风险自查整改工作,及时发现隐患,立即整改,提出整改措施,要建立台账;列出清单、明确时限、责任到人,实施销账管理,确保7月30日前将风险隐患清零。认真填报《医院安保风险自查整改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于7月28日12时前报送区卫生健康局。 

 2.区督查。区卫生健康局、各公安分局按照本方案和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坚持“不留死角、立行立改”原则,对区属各医院安保工作联合开展全面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短板,现场督促整改,对现场不能整改或重大安全隐患,将通报当地党委、政府,并列出清单、限期整改、到期复核、逐一销账,积极推动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指导、协调解决有关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  

 (二)暗访阶段(8月21日至8月26日)  

 区卫生健康局、各公安分局结合集中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组织开展暗访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属于新问题的,要第一时间落实整改措施,并及时向上报告,向下通报,做到警示提示,举一反三,防患于未然;属于老问题的,要在督促整改的同时,严肃倒查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总结评估阶段(8月27日至9月1日)    

 各医院要对此次风险排查整改工作要进行全面总结,梳理基础、提炼经验做法,查找漏洞短板、改进管理措施。区卫生健康局、各公安分局将对各项工作措施的效果开展评估,联合通报各医院。

 六、相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周密组织部署。各单位、各医院要清醒认识当前医院安保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和工作的紧迫性,充分认识做好医院安保工作对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建党100周年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危机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使命担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致周密部署,确保风险排查整改工作部署到位、执行到位、效果到位。  

 (二)找准突出问题,整改一盯到底。区卫生健康局、各公安分局将加强对风险排查整改工作人员的动员培训,掌握排查重点和要领,并深入医院,广泛听取医务人员、患者、医院安保人员和公安民警的意见建议,切实找到准医院安保工作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做到排查问题不遗不漏,整改落实一盯到底,绝不走马观花,一带而过。  

 (三)加强协作配合,落实工作责任。区卫生健康局、各公安分局要按照本方案的阶段安排和措施要求,加强工作统筹和协作配合,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被检查单位要全力做好自检自查自改工作,对在第二阶段检查工作中发现的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的,要予以通报,因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完成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案事件的,要依发依规严肃追究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和党纪政纪责任。  

 (四)坚守客观公正,严守工作纪律。区卫生健康局、各公安分局在检查工作中要认真细致、客观公正、廉洁自律,坚决避免形式主义和走过场。工作期间,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疫情防控措施,轻车简从,严禁饮酒。工作期间交通、食宿费用按照相关规定由人员派出单位负担。  

 (五)加强情况收集,及时报送信息。要注重做好工作情况的收集汇总和报告工作,区卫生健康局、各公安分局、区属各医疗机构要分别确定1名联络员(见附件1),做好对接。7月28日前,要分别向区卫生健康局、各公安分局报送集中排查工作阶段总结并报附表(见附件2);8月27日前,要分别向区卫生健康局、各公安分局报送工作总结并报附表(见附件2)。工作动态、好的经验做法随时上报。重大案事件、重要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  

 区卫健局联系人:医政医管科 李洪发18742164666  

 各公安分局联系人:  

 光明分局:副大队长  张继军13591948838  

 前进分局:大 队 长  宋连登15842127770  

 南塔分局:副 局 长  刘志华13591849288  

 北塔分局:大 队 长  张  旭18742113300  

 燕都分局:社区民警  杜  雷13842139702  

  

 附件:

 1.医院安保风险自查整改工作情况统计表.docx  

 2.医院安保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情况统计表  

 3.医院安保风险排查整改工作联络人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