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书记张淑萍对关于做好第6号台风“烟花” 防御工作的20项要求
更新日期:2021-07-30 信息来源:燕都晨报 浏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全力做好第6号台风“烟花”防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7月29日,市委书记张淑萍对全市各县(市)区、各部门防御强风雨工作提出20项要求。

1.市、各县(市)区防指工作人员务必于7月29日集结到位,进入工作状态,所有外出人员务必返岗;各地区外出的党政主要领导应于7月29日12时前返回,不得离岗。

2.鉴于此次台风风力强劲,对我市影响时间长,且大风将持续影响至8月1日。各地区尤其是沿河地区、乡镇要把防范台风和防范暴雨作为重中之重,各河长要认真组织巡河,查找问题隐患。河流上旅游营业船只要停止作业,7月29日12时前确保全部入港,没有遗漏。

3.各地区、各部门要将陆域防台工作作为重点,加强对工地、深基坑、塔吊等巡查,7月29日12时前塔吊完成降高锁定,深基坑边缘要设立警戒带。

4.所有旅游景点要于7月29日12时前全部清空关闭,不得留宿。

5.城区地下空间7月29日12时前以后不得留人,有“灌包”历史的低洼区不得停车。

6.城市内涝点、低洼区、山洪易发区、各地质灾害隐患点7月29日10时后要有专人巡查值守。

7.河边、湿地、漂流等亲水设施及有关场区必须按照预警预报在7月29日12时前进行清空关闭,杜绝人员走动。

8.所有水库要提前做好下游人口转移准备,做好泄洪保障;泄洪河道内车辆、临时房屋等一切物品于7月29日10时前全部清空,属地做好巡查。

9.各地区防指自7月29日12时起要每2小时发一次预警信息,除必要渠道以外,必须有文字传真,相关单位要注意接收,及时采取行动。

10.要做好交通运输,特别是长途客运应对台风及洪水准备,要作出预案,接到预警及时停车避险。

11.各地区防指要做好应急物资准备,特别是城区要做好沙袋、机械、电锯、吊车、货车等物资储备;住建部门要做好决堤、溃坝之后调配货车等物资准备;转移人口地区要做好食品等物资储备,备齐2至3天的应急食品和饮用水。

12.要保障应急队伍,适时集结。

13.要确保一切通讯畅通,7月29日12时前要做好全面测试。

14.要做好人员转移准备,做好车辆、物资、安置场所准备。

15.要做好城市水电气保障和管理工作,根据受灾情况适时进行断电、断燃气。

16.市防指要及时通知包保领导当前预警状态,必要时包保领导要到相关地区进行现场指挥。

17.教育部门要敦促学校及教育机构停止教学活动,确保学生安全。

18.7月29日至8月1日,要停止一切大型活动,对社会团体组织的相关活动及时进行排查,适时召回。

19.各新闻媒体要立即开展集中宣传,利用电视、手机等多种媒体形式,24小时不间断的发布防风防台的预报提醒和警示。

20.自7月29日起,防指应在全市适时启动相应级别的防汛应急响应,各地区防指指挥人员自7月29日开始值班值守。

据辽宁省气象台预报,台风“烟花”将于29日凌晨至31日白天给辽宁带来强风雨天气,预计29日午后至31日白天,朝阳市区、朝阳县、喀左、凌源等地累计降水量达100至200毫米,个别乡镇(街道)200至350毫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