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双政发〔2020〕9号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政府

关于承接朝阳市下放行政职权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区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调整一批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朝政发〔2020〕18号)文件要求,双塔区需承接564项市级下放职权,市级单位决定取消52项,调整管理方式123项。

各部门要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职权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对公布取消的行政职权,不得以任何形式保留或变相审批。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和完善监管细则,落实监管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出现监管盲区。对下放的行政职权,要认真做好承接工作,及时调整编制权责清单、办事指南,在政务服务网站公示。切实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确保承接落实到位。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