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双塔区燕北街部门决算(2019年)
更新日期:2020-07-07 信息来源:区财政局 浏览:

第一部分 朝阳市双塔区燕北街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完成各项任务。 

 (二)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的工作,促进居民委员会的依法建设和发挥"三自"(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作用。

 (三)负责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工作,依照有关规定管理外来流动人员。

 (四)开展社区服务、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社区优抚、社会救济、社会福利、婚姻登记工作,兴办社会福利及残疾人福利事业,开展社区文化、科普、体育、教育、普法工作。

(五)按照职责范围做好城市建设管理监察、计划生育、爱国卫生、初级卫生保健、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环境保护、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  

 (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汛、防风、防火、防震、抢险和防灾救灾工作。向市、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等事项。

(七)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 朝阳市双塔区燕北街

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支决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决算的原则,朝阳市双塔区燕北街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决算管理。朝阳市双塔区燕北街2019年收入总决323.96万元,支出总决算323.96万元。

二、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19年“三公”经费决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朝阳市双塔区燕北街商品和服务支出70.95万元,比2019年增加16.84万元,增加31.13%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无政府采购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91231日,朝阳市双塔区燕北街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年无预算绩效管理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人民法律、行政人民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财政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人民法律、行政人民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人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燕北街道办事处.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