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工业“小升规”“ 规升巨”、商业“新增限上”支持政策(试行)的通知
更新日期:2019-10-25 信息来源:双塔区政务公开办 浏览:

朝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双塔区工业“小升规”“ 规升巨”、商业“新增限上”支持政策(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朝阳市双塔区工业“小升规”“规升巨”、商业“新增限上”支持政策(试行)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2日

朝阳市双塔区工业“小升规”“ 规升巨”、

商业“新增限上”支持政策(试行)

 

为加快双塔区经济社会发展,鼓励我区小微企业做大做强,提档升级,特制定支持政策如下:

第一条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不足2000万元的规模以下工业法人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符合工业企业规模标准,并纳入统计局联网直报的企业。“规升巨”企业是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以上的联网直报的工业企业;限上企业是指住宿和餐饮企业年营业额达到200万元以上,批发企业年主营业务销售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零售企业年主营业务销售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经统计部门确认符合条件,进入限额以上统计数据库并保持经营数据稳定的批零住餐企业。

第二条  对首次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规模以上并纳入统计部门联网直报的工业企业,由区政府一次性给予每户5万元的奖励。

第三条  对首次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并纳入统计部门联网直报的“规升巨”企业,由区政府一次性给予每户10万元的奖励。

第四条  对再次进入规模以上并纳入统计部门联网直报的工业企业,由区政府一次性给予每户2万元的奖励;

第五条  每新增一户限上企业,由区政府一次性给予每户5000元的奖励。

第六条  对纳入统计范围的规上工业企业和限上批零住餐企业,优先落实国家、省、市、区相关政策。

第七条  搭建“小升规”、“规升巨”和“限下转限上”区长“直通车”平台,对全区重点培育的“小升规”、“规升巨”、 “限下转限上”企业开通区长“直通车”业务,对企业出现的各阶段性困难和问题,第一时间通过区长“直通车”予以记录、协调解决。

本政策试行期3年,解释权归区人民政府。